什么叫傳感器?它是由哪幾部分組成的?由包頭傳感器銷售企業分享一下
國家標準GB7665-87對傳感器下的定義是:
能感受規定的被測量并按照一定的規律(數學函數法則)轉換成可用信號的器件或裝置,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轉換元件組
傳感器一般由敏感元件、轉換元件、變換電路和輔助電源四部分組成。
敏感元件直接感受被測量,并輸出與被測量有確定關系的物理量信號;轉換元件將敏感元件輸出的物理量信號轉換為電信號;變換電路負責對轉換元件輸出的電信號進行放大調制;轉換元件和變換電路一般還需要輔助電源供電。
傳感器的主要功能:
常將傳感器的功能與人類5大感覺器官相比擬:
1、光敏傳感器——視覺
2、聲敏傳感器——聽覺
3、氣敏傳感器——嗅覺
4、化學傳感器——味覺
5、壓敏、溫敏、
6、流體傳感器——觸覺
敏感元件的分類:
1、物理類,基于力、熱、光、電、磁和聲等物理效應。
2、化學類,基于化學反應的原理。
3、生物類,基于酶、抗體、和激素等分子識別功能。
4、通常據其基本感知功能可分為熱敏元件、光敏元件、氣敏元件、力敏元件、磁敏元件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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